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6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6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杭州市拱墅区桥弄街与湖萍路交叉口杭曜置地中心二区 1幢 1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