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5-03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6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738丽尚国潮2025/6/1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2.35%表决权的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委托表决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5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幢 1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5《关于解除委托表决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3需回避表决股东为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以及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议案4需回避表决股东为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5《关于解除委托表决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