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6-05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426623.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435666.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76306268.07元。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6年中期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613352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18672913股后的股本742662323股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7426623.2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672913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利润分配前
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3)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6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