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6-06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2312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本次质押解除并再质押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5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7.41%,占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
量比例的36.60%,占公司总股本的6.96%。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股东名称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53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4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6%解质时间2026年8月27日
持股数量(股)92312508
持股比例12.1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注1: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未包含本次继续质押的股份。
注2: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红楼集团计划自2026年8月5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
1607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截至2026年8月28日,红楼集团已减
持公司股份1076400股,现持有公司股份92312508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同日获悉股东红楼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股东名本次质押是否为是否补质押起质押到控股股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称股数限售股充质押始日期日东比例比例用途杭州银行
2026年至解除
红楼集股份有限自身生
否5300万股否否8月27质押登57.41%6.96%团公司环北产经营日记日止支行
合计——5300万股否————————57.41%6.96%——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本次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质押占公后累占其所未质押未质押持股数量持股比前累司总已质押已质押股东名称计质持股份股份中股份中
(股)例计质股本股份中股份中押数比例限售股冻结股押数比例限售股冻结股
量(万份数量份数量量份数量份数量股)(股)(股)
红楼集团9231250812.13%0530057.41%6.96%00433100
洪一丹313800754.12%00000000
10378
朱宝良103780931.36%0000000
093
朱家辉5378090.07%00000000
朱洪莹100000001.31%00000000
2郭德明2075620.03%00000000
10378
合计14481604719.02%0530036.60%6.96%0043310
093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敦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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