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6-02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6年
3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集团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管理工作,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关键环节管控,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要求,制定《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