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6-03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与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咨询”)于2025年6月3日签订《委托表决权解除协议》,丽尚控股对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将由51.01%
降至45.90%,丽尚美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当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为丽尚美链提供的借款余额为2500万元,该款项是丽尚美链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往来款。表决权委托解除后,丽尚美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借款形成被动对外财务资助。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偿还,年化利率为 4%。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暨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次拟将上述《借款协议》进行展期,其中600万元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1900万元附条件展期至2027年6月30日前偿还,展期后年化利率仍为4%。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对象丽尚美链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超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
1财务资助的情况。
*丽尚美链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丽尚美链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为丽尚美链提供的借款余额为2500万元,该款项是丽尚美链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往来款。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偿还,年化利率为4%。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为支持丽尚美链业务持续发展、优化资金结构并保障其战略布局稳步推进,同时根据公司与丽尚美链签订的业绩补偿承诺方案(详见《丽尚国潮关于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丽尚美链已承诺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降低公司风险敞口1500万元,公司拟将该笔借款进行展期。
被资助对象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展期金额2500万元其中600万元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1900万元
附条件展期至2027年6月30日前偿还,展期条件为丽尚美链展期期限需确保在2026年12月31日前归还华夏银行剩余900万元借款并解除公司担保。
□无息
展期利息?有息,年化利率4%□无担保措施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系对丽尚美链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往来款进行展期,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旨在支持丽尚美链围绕主营业务持续拓展、提升运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保障其健康发展,进而完成降低公司风险敞口的承诺,不存在新增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诸葛子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7BUT9P4G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5日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工万创意中心2幢301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注册资本2777.78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具主营业务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3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
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粮油仓储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丽尚控股持股45.90%,声量咨询持股44.10%,河南中农国禾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禾”)持股1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无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6年1-3月(未经/2025年度(未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18520.9719126.0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7252.9717912.81
净资产1268.001213.26
营业收入2240.9319300.38
净利润54.741303.08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无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有,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丽尚美链存在担保、抵押以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等)及审理中尚未判决的诉讼,合计金额3504.70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丽尚美链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4丽尚美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控股持股45.90%的参股公司,声量咨询持股44.10%,
中农国禾持股10%。声量咨询、中农国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是丽尚美链出表时公司对其尚未收回的借款被动形成的,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上述两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及同等条件提供相应财务资助,因此本次亦未按同等条件同步展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展期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借款用途:用于乙方日常经营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借款期限:600万元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1900万元附条件展期至2027年6月30日前偿还,展期条件为丽尚美链需确保在2026年12月31日前归还华夏银行剩余900万元借款并解除公司担保。
借款利率:年利率4%
额外承诺:1、基于丽尚国潮对资金敞口降低的要求,乙方额外、不可撤销且不可抗辩地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前归还乙方在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的借款人民币900万元(该借款原到期日为2027年5月20日),并解除/终止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900万元借款提供的全部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2、乙方确认,上述承诺系乙方单方面作出的额外义务,不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交换条件,但乙方未履行该承诺将触发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利息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并就挪
用部分按年利率8%计收罚息;
5(3)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
如乙方未按约定到期偿还,甲方有权宣布全部借款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罚息以及甲方的相关损失等。
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与丽尚美链签订的业绩补偿承诺方案(详见《丽尚国潮关于参股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丽尚美链已承诺按期降低公司风险敞口。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丽尚美链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对丽尚美链资金使用的监管,同时公司已经委派人员担任丽尚美链董事,积极防范对外财务资助产生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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