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证券简称:辽宁成大公告编号:2025-07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58460.50万元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706600.00
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
24.12%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净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其他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国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天津成运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其49.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金春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7471008863成立时间2003年01月27日注册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对外劳务合作,医疗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服饰研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服饰出租,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口(非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羽毛(绒)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胶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机械设备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度(最近一2025年6月30日(未项目期经审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52979.1762337.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9011.8451763.55
净资产13967.3310574.34
营业收入101402.5244637.21
净利润4825.521539.01
(三)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合同项下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066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1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89%;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66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47560.5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960.5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1%;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