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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740证券简称:山西焦化编号:临2025-03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购销部分原料和产品,能够稳定、优化公司原料来源和供应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稳定公司生产原料的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计划2026年度继续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所属的关联企业发生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山西焦煤集团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炼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市场供应商,炼焦煤产销量居于世界前列。山西焦煤集团组建于2001年10月,以煤炭生产、加工及销售为主业,兼营焦化、现代物流贸易、民爆等产业。

主导产品有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气肥煤、贫煤等全系列煤种,煤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是一家集煤焦化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首批“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之一。

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煤焦油加工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原料煤是公司的重要原料。由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等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予以审议,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预计2025年1月

预计金额与实关联交易类金额至11月实际关联人交易内容际发生金额差别发生金额(亿元)异较大的原因(万元)

向关联人购山西焦化集团采购原料煤30.4-73.6373091.33正常交易买原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辅助材料、

国际贸易有限焦油、粗苯0-0.2417.75正常交易责任公司等山西焦煤集团

国际贸易有限销售焦炭0-0.40——责任公司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山西省焦炭集销售焦炭0-0.40——品团有限责任公

司销售炭黑0-0.10——山西省焦炭集

团经销贸易有销售焦炭0-0.40——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接受关联人修理及工程

临汾建筑安装0.5-1.15569.82正常交易提供的劳务劳务有限公司

合计————30.9-76.2379078.9——每日余额上限

存款30631.42正常交易为30亿元山西焦煤集团在关联人的每日余额上限

财务有限责任贷款41090.00正常交易财务公司为30亿元公司其他金融业

10亿元————

注释: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025年1月至11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人

购销单位和购销数量,向关联人采购原料、销售部分产品及接受劳务等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37.91亿元;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存、贷款每日余额未超上限,未发生除存、贷款以外其他金融业务。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6年,为稳定公司原料采购、拓展产品销售,公司适当调整和充

实了关联购销的品类,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46-72.9亿元,其中:原料煤的预测单价为900-1600元/吨,其他原料及产品以均价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月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2026年度预计情况占同类交易内至11月实际与上年实际发交易关联人业务比容发生金额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预计金额例(%)

预计数量(万元)大的原因(亿元)

山西焦化集采购原380-450万

34.2-72373091.33100业务需要

团有限公司料煤吨山西焦煤集向关团国际贸易辅助材

联人——0-0.1417.75——业务需要有限责任公料等购买司原材料山西省焦炭采购化集团有限责

工原辅——0-0.10——业务需要任公司及子料公司山西省焦炭应对市场波集团有限责销售炭

向关0-0.2万吨0-0.10——动,拓宽销售任公司及子黑联人渠道公司销售产山西焦煤集

品、销售炭应对市场波团国际贸易

商品黑、沥——0-0.10——动,拓宽销售有限责任公青等渠道司接受山西焦化集关联修理及团临汾建筑

人提工程劳——0.26-0.55569.82——业务需要安装有限公供的务司劳务

合计——————34.46-72.9379078.9————

在关山西焦煤集每日余额上存款——30631.42——业务需要联人团财务有限限为30亿元的财责任公司每日余额上

务公贷款——41090.00——业务需要限为30亿元司其他金

——10亿元————业务需要融业务

注释:公司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等。

控股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注册资本:205681.3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新照

主营业务: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宁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注册资本:53756.7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亚忠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

焦炭、焦化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信息服务;型煤、型焦的

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焦化设备及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开发、经营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注册资本:117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宏军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等。

股东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99%,本公司持股44.14%,自然人股东持股10.87%。

6、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注册资本:35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主营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股东情况: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00%,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人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相关关联方均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生效程序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具体执行过程中,交易双方在相关合同中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

务纠纷等事项予以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关联交易的生效:本次会议对此议案表决时,公司6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向关联人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公司的原料供应渠道;向关联人销售部分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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