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秋萍女士、独立董事芮明杰先生、外
部董事尹燕德先生等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吕秋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三位委员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吕秋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们具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法律等知识以及丰富的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2025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第五次(扩大)会议还邀请了其他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出席。
(一)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现场会议),会议主要审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经营情况和主要财
务指标的汇报;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经
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的汇报;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
监督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汇报;5.普
1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4年年报审
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6.关于2024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7.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业务的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通讯表决),会议主要审议: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现场会议),会议主要审议: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分析;2.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讯表决),会议主要审议: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2月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扩大)会议(现场会议),会议主要审议:1.公司2026年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的计划汇报;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计划汇报。审计委
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进行
了监督和评估,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2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客观、公允的意见。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80万元(含税)和38万元(含税)。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对公司新一届(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财务总监人选的资质进行审核,认为候选人毛维俭先生专业背景、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毛维俭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事宜无异议。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审议、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交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结合企业发展需要把握内部审计重点难点,合理安排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督促内审部门按照计划完成检查,持续有效推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度报告编制及相关审计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和
审计工作的计划汇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要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保持客观独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加强
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内控建设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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