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富维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富维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
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2.专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说明
(一)内部董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津贴按约定的时间周期发放,内部董事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确定及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五)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六)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