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冯晓东先
生、刘柏先生及董事李鹏女士,独立董事冯晓东先生为主任委员,是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
2025年12月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冯晓
东先生(主任委员)、刘柏先生及董事卢志高先生。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十一届五2025年1会计师2024年审时间安排。
次月13日十一届六2025年2会计师督促函。
次月21日
1.审议会计师与公司治理层沟通函;
2.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届七2025年4
5.审议《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次月7日6.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届八2025年44.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次月8日5.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7.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8.一汽财务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十一届九2025年4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次月28日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届十2025年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月25日4.关于搭建资金管控平台的议案;
5.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5年上半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届十2025年10
2.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次月29日
3.2025年1-3季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1.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届十2025年122.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次月29日3.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4.2025年度审计时间安排。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形成了审核意见后将公司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与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能够满足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11月15日进场,
2025年2月20日完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
2员会于2025年2月21日出具了督促函。
会计师事务所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
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作了充分沟通。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年审会计师按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年审过程中的表现及审计委员会对其监督及指导情况,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提议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有效实施相应计划;审阅了《2025年上半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1-3季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认为公司内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内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对存在缺陷的整改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公司2026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往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
一致的原则,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修正)》和《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共有47条(原42条),其中,新增5条,修改10条。
四、结论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勤勉工作,认真履职,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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