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富维股份公告编号:2025-076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届满
暨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自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以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平均增持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最新披露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值(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权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息事项,不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亚东投资《关于增持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亚东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01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9920725.20元(不含发行费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主体名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__________增持前持股数量109203321股增持前持股比例
14.70%(占总股本)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富奥股份及亚东投资均吉林省亚东国有资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
10920332114.70%
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第企业。
一富奥股份及亚东投资均富奥汽车零部件股组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份有限公司(简称594600748.00%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富奥股份”)企业。
合计16866339522.7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增持主体名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4年11月29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A股:2500 万元~5000 万元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1月25日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
增持股份结果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对应方式及数量
股:5601804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A股:49920725.20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增持股份比例A股,0.75%(占总股本)增持计划完成后
174265199股,其中亚东投资持股114805125股,富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奥股份持股59460074股。
行动人)持股数量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23.45%,其中亚东投资持股15.45%,富奥股份持股8%。行动人)持股比例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1月25日,亚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5601804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75%,对应增持金额499207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未超上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