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证券简称:华远控股编号:临2026-017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祝林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588.00万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70.70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定位和发展规划,为实现公司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公司将积极地进行业务拓展。出于提高投资效率及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涉及需要对外投资的事项,在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交易产生的利润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由董事会根据具体相关情况进行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收购、设立公司、增资等,不包括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
2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
同时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6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
不超过10亿元。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祝林、徐骥、张全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6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祝林、徐骥、张全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6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6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6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
5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
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在建工程等。
3、以上抵押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资
产抵押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吴西彬先生、6黄瑜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制度全文)。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
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
7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2026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2026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2026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关于2026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6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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