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冯志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志敏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 具备财务、会计及金融从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冯志敏先生,男,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考核分析主管、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副部长、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算考核分析经理,2023 年 9 月至 2026 年 7 月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
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2026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冯志敏先生不存在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
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建议
公司 2026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独立董事及委员会对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慎、全面的审查,一致认为:冯志敏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冯志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同意聘任冯志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冯志敏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