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退市大控 公告编号:2019-15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的表决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年 8月 22日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 14.3.8
条和第 14.3.16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如下工作:
1、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订协议,委托太平洋证券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
2、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委
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 5 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