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高富平先生、崔霁女士及董事长王政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任期三年。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同意审计机
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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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同意审计
机构对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终审情况,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案》;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4.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5.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阅《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服务
2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项目的说明》;
6.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作为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受公司董事会聘用后,向公司派出了具备审计工作所需专业资质、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所的工作汇报,并督促上会所按照既定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审计机构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出具了监督报告。
2025年底至2026年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范围、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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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安永所按照计划
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
在跟踪审计的整个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交流,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也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每半年汇总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经过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认真审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及
年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并提出指导建议。我们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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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5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规范经营,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和公司治理,为公司的持续平稳运营提供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营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25年3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而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6.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结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实际情况,以及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编制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方案,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500万元。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等
5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如下: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7.确认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7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认
真审议了黄峻先生的履历及职业表现,同意聘任黄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岗位。
四、审议外部审计机构的变更选聘
2025年内,公司连续聘任上会所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规定年限,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年8月26日提议启动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授权相关
职能部门组织选聘工作、拟定选聘评价标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琳琳女士监督及参与公司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2025年3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开招标结果,认为安永所为众多国内 A 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专业能力及团队实力雄厚,诚信、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较好的保障,同意拟聘任安永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提供审计服务。上会所与安永所也就变更审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师
6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五、继承并履行监事会职责
自2025年9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后,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改革,自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承并履行原有监事会对于公司经营的监督职能。
六、总体评价
2025年度,我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26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作用,特别夯实原有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全面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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