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证券简称:西藏旅游公告编号:2026-033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
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2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