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证券简称:华润江中公告编号:2026-020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000股,涉及人数1人;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元/股,回购金额共计3425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1/4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3、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6、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7、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9、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10、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2、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原因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1、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第二条的规定,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形,将按授予价格即
13.7元/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证券类别变更前数量(股)变更数量(股)变更后数量(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8685365062868536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927924-250006902924
合计635613289-25000635588289
注:该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的情况,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3/4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3425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