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
1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
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闭门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了公司
2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