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6-049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29093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0.341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其中董事蒋华明先生、独立董事王
锡伟先生、虞丽新女士通过视频参与本次会议。姜卫威先生、张立萃女士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汤峰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92669201 99.7415 196268 0.2112 43900 0.047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赵晨晨先生为公司第九
2.019023168497.1179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雷安华先生为公司第九
2.028491839691.3991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38492019791.4011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2.049022839997.1144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倪龙强先生为公司第九
2.058491839591.3991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凌一女士为公司第九
2.069227919899.3217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王锡伟先生为公司第
3.019023010197.1162是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虞丽新女士为公司第
3.029125484798.2192是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胡春荣先生为公司第
3.038491911591.3999是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关于第九届
1董事会董事836683197.20961962682.2803439000.5101
薪酬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赵晨晨先生为公司第九
2.01592931468.8894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雷安华先生为公司第九
2.026160267.1572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36178277.1781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2.04592602968.8512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倪龙强先生为公司第九
2.056160257.1572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凌一女士为公司第九
2.06797682892.6783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3.01选举王锡伟先生为公司第九592773168.8710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虞丽新女士为公司第九695247780.7770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胡春荣先生为公司第九6167457.1656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2、3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均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昊、孙亚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