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依据相关要求,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就上述事项,公司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立性、信息安
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对年报审计相关的要求。
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风控与合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和沟通,并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进行审计,展现了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职责。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