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认真审慎履行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2名)。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峰、戴亦一、张文娜,
其中刘峰为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涵盖会计、审计、企业管理等相关领域,其中召集人刘峰先生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背景及丰富的审计相关从业经验,能够有效统筹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确保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性与高效性。
二、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1.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定期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未获取除约定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或其他不当利益,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执业行为合规、专业。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所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核,重点评估其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程序合规性、审计意见公允性及服务响应效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容诚会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审计业务需求,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所的审计费用与披露的金额一致。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及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推动审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经核查,容诚会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谨务实,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主动识别审计风险,及时反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责任。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及风险防控重点,对计划的可行性、针对性及全面性进行审慎评估并予以认可,同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全面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发现及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确认,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违规操作等重大问题,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咨询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的专业意见,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关注公司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风险管控等关键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合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
5.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合规守纪及忠实勤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忠实、勤勉、尽责,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除2024年年度报告沟通会外,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
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职,对公司定期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与经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相
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业务发展与规划提出建议。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题
1.蔡莹彬总裁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2.余励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报告公司2024
独立董事、审计委年度财务情况
1员会2024年年度2025.2.133.年审会计师报告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
报告沟通会计计划等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
师沟通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事宜1.《关于提议启动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
第十一届董事会务所相关工作并组建评审小组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52025.3.312.《关于制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年度第一次会议文件的议案》
3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4.141.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题
审计委员会2025《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年度第二次会议2.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3.《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4《.公司2024年7-12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
第十一届董事会督职责情况的报告》4审计委员会20252025.4.214.《公司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年度第三次会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公司2024年度提取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8.《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计委员会20252025.4.29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年度第四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6审计委员会20252025.8.27要年度第五次会议2.《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题资产核销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5.《公司2025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6.《公司2025年1-6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7审计委员会20252025.10.302.《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年度第六次会议度>的议案》1.《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第十一届董事会的议案》
8审计委员会20252025.12.182.《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年度第七次会议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及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持续加强对内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严格履行定期报告及各类专项报告的审阅职责,组织委员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专业知识,提升委员履职专业能力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提升履职专业水平。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21日(此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
张文娜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