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因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朱震宇、程国彬、曹锦秋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