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证券简称:辽宁能源公告编号:2026-022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绍坤先生、田双龙先生、连泽绵先生、王辉先生、
王策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向达先生、张鑫辉先生、袁知柱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时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附:董事候选人简历郭绍坤,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铁法能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阜新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辽宁能源党委书记、董事长。
田双龙,男,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能源红阳三矿党委副书记、矿长,辽宁能源总工程师,沈焦公司总工程师,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部长,现任辽宁能源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连泽绵,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辽宁能源党委副书记、董事。
王辉,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现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策,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高级经理,辽宁能源董事。
袁知柱,男,1981年4月出生,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主任,并担任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理事、辽宁省注册会计师
协会理事、辽宁省审计学会理事,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向达,男,1964年8月出生,博士,教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研究生部主任、学科建设处处
长、MBA 学院院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张鑫辉,男,197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成员,曾任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观韬(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并担任辽宁省新联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委员/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政协委员经济发展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九三学社人资环法制委副主任,沈阳市九三学社社会与法制委副主任,辽宁省营商环境监督员,辽宁省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北大学学生生涯发展行业导师,东北大学法学校友会理事会创始会长,东北大学第五届校董会董事,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