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证券简称:洲际油气公告编号:2026-016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及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24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54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公司披露公告,拟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合计贷款2.5亿美元,并提示风险称,本次融资涉及公司核心资产抵押,融资协议约定了较为严格的违约条款,本次融资如产生违约,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核心资产被处置。上述风险对公司和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本次融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的原因,包括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了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公司202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披露公司担保总额为64427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0元。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1)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项列表说明担保对象、金额、时间、交易背景、是否具有反担保、是否已承担担保责任,逐笔核实是否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
序;(2)结合目前实际担保情况,核实说明前期有关担保事项的披露信息是否存
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有关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是否存在违规情形。
2.公告显示,两笔贷款借款主体包括公司控股的马腾公司、中科荷兰、SGOL,其中,中科荷兰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高于100%,负债规模超55亿元,营业收入
0元,SGOL 资产、负债及营业收入均为 0元。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以中科荷兰及 SGOL 两家未实际经营的子公司作为借款主体的原因及合理性;
(2)公司对中科荷兰、SGOL 的控制措施及两家公司的治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会、董事会制度及运作情况,委派董事、聘任高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对中科荷兰、SGOL 是否能实现控制,及是否能够有效控制贷款资金的流转使用及对应具体措施;(3)中科荷兰的主要资产及负债科目构成,近12个月内大额资金往来对象及具体情况;(4)结合公告披露的各项违约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债务情况,评估并提示可能存在的相关偿债风险;(5)除中科荷兰外,公司是否向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如是,请说明是否根据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及审议要求。
3.公告显示,本次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马腾公司、克山公司的经营性
现金流以及 NK 项目、南巴士拉项目的未来收益。请你公司:(1)结合相关主体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性现金流、项目开发进度、资金需求、未来盈利模式等
还款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如何保障资金安排能够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2)结合此次贷款合同相关“一般承诺”和“违约事件”条款,评估对公司经营和融资自主权、未来收益、偿债能力可能带来的约束性影响,说明拟采取的具体风险缓释措施。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贷款
资金使用安全,不得出现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采取有效方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工作。由于《监管工作函》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函件回复的严谨性,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内容的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