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 园城 公告编号:2023-046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园城黄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2.002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徐成义先生辞职,公司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常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周巍先生网络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崔翠平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艾晓宁先生网络参会,
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3、 议案名称:《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4933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大股东徐诚东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695978 100 0 0.0000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10.01《关于补选公00.0000否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5《关于支付100100.00000.000000.000
2022年度审计0
机构报酬的议案》6《2022年度利100100.00000.000000.000润分配预案》09《关于公司拟100100.00000.000000.000与大股东徐诚0东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公司拟与大股东徐诚东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回避
股东为:徐诚东,徐诚东共持有公司3364万股股份,持有表决权的股份表决时已全部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获得通过,艾
晓宁先生未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芳序、谢嘉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刘芳序、谢嘉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