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证券简称:宁波富邦公告编号:2026-03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188 号富邦中心 D座 22 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1909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8.811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令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徐炜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1889393 99.9620 10600 0.0204 9100 0.017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1关于变更公司
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206931199.0569106000.507491000.4357司章程》的议
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金丹、李朝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