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0证券简称:综艺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6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
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
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7535169.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8114888.110
未分配利润-580097.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0097.320
少数股东权益378.770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3.12.312022.12.31
/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8428.691670853.5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336451.861591617.1400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22740.38-658955.00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478.75658379.9900
者的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738.37575.0100
-2-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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