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2115号
(共1册,第1册)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232020077202500506
合同编号: 2025-0626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2115号
报告名称: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267,154,128.94元
评估报告日: 2025年08月07日
评估机构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尤春艳 (资产评估师)于景刚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32140022正式会员编号:32110008
尤春艳、于景刚已实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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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8月07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6
-、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二、评估目的 .1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8
四、价值类型 .26
五、评估基准日 .26
六、评估依据 .26
七、评估方法 1.2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1
九、评估假设 .43
十、评估结论 .4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4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49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评估师已经核对了报告中所附附件的原件,报告中所附附件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六、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1、评估目的:确定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提供参考意见。
2、评估对象: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6、评估结论及有效期: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565.94万元,评估价值为67,016.02万元,评估增值4,450.08万元,增值率为7.11%;负债账面价值为40,300.61万元,评估价值为40,300.61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265.33万元,评估价值为26,715.41万元,评估增值4,450.08万元,增值率为19.99%。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被评估单位: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1 18,505.77 18,728.94 223.17 1.21
2 44,060.17 48,287.08 4,226.91 9.59
3 2,150.00 1,892.72 -257.28 -11.97
固定资产 4 23,311.02 26,849.83 3,538.81 15.18
在建工程 5 16,068.84 16,068.84
无形资产 6 1,600.71 2,546.10 945.39 59.06
其中:土地使用权 7 1,534.24 1,576.18 41.94 2.73
其他长期资产 8 929.59 929.59
资产总计 9 62,565.94 67,016.02 4,450.08 7.11
流动负债 10 28,551.39 28,551.39
非流动负债 11 11,749.22 11,749.22
负债总计 12 40,300.61 40,300.61
净资产 13 22,265.33 26,715.41 4,450.08 19.99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565.9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0,300.6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265.3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7,000.00万元,评估增值4,734.67万元,增值率为21.26%。
(3)评估结论的选取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价值分别为27,000.00万元和26,715.41万元,差异额284.59万元,差异率为1.05%。
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本次评估时两种方法下评估结果差异不大,说明从不同途径下测算出来的结果趋同,选取哪种结果对最终结论的影响都很小。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所依赖的参数及基础在客观性方面更有优势,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分析判断预测的主观性多于资产基础法,换言之不确定性也会稍大。考虑到本次经济行为是上市公司对外增资,综合以上分析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715.4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柒佰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
本评估结论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即有效期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7、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65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
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2024年2月,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银团借款合同和银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9年12月20日,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18,500.00万元,基准日借款余额8,810.00万元。抵押物清单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数量(m2) 权证编号
1 土地使用权 53,280.00 苏(2022)启东市不动6000059产权第
2 在建工程 69,832.22 0010350号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截至报告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被评估单位承诺无其他抵(质)押、对外担保、保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情况,我们通过履行访谈、核查等评估程序后也未发现公司基准日存在其他抵(质)押、担保、保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同时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我们也未发现存在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2115号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人。
(一)委托人简介
名称: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综艺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471411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票代码:600770.SH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黄金村
法定代表人:替圣达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应用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及应用产品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研制、生产、销售、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新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制、生产、销售;科技投资、咨询、管理及服务,服装、针纺织品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概况
名称: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吉莱”、“古莱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30124152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3380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新
注册资本:5224.5351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1年8月,公司成立
2001年8月,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由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及孙锦达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1万美元。
2001年9月,南通阳光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通阳光验字[2001]16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审验,确认截至2001年9月11日,启东古莱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足额缴纳。
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 15.00 15.00 71.43%
孙锦达 6.00 6.00 28.57%
合计 21.00 21.00 100.00%
(2)2006年12月,第一次增资
2006年12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同意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121万美元,增加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增资75万美元,以人民币折合外汇现汇75万美元投入,孙锦达增资25万美元,以外汇现汇投入。
2006年12月,南通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南通阳光验字[2006]994号),验证截至2006年12月5日止,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 90.00 90.00 74.38%
孙锦达 31.00 31.00 25.62%
合计 121.00 121.00 100.00%
(3)2010年5月,第二次增资
2010年1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同意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1万美元增至196万美元,新增75万美元,出资方式为将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9年累计未分配利润6,056,974.59元提取储备基金人民币225,430.96元后,分配给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3,823,064元,分配给孙锦达1,297,111元,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和孙锦达将上述利润对公司进行再投资,其中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折合56万美元,孙锦达出资额折合19万美元。
2010年5月,南通三角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三角州验字T2010]205号),验证截至2010年5月10日止,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累计未分配利润中分配的利润人民币512.0175万元,折合75万美元投入,其中星宇电子56万美元,孙锦达19万美元。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 146.00 146.00 74.49%
孙锦达 50.00 50.00 25.51%
合计 196.00 196.00 100.00%
2011年7月,启东市星宇电子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威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2013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4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同意孙锦达将其所持有的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25.51%股权(50万美元出资额)以人民币380万元转让给李大威。
2013年6月20日,南通天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晟验字[2013]032号),验证截至2013年5月31日止,吉莱有限原注册资本196万美元按实际出资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变更为人民币1,469.6995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93.5489 1,093.5489 74.41%
李大威 376.1506 376.1506 25.59%
合计 1,469.6995 1,469.6995 100.00%
2015年5月,江苏威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5)2016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12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469.6995万元增加到3,386.4931万元,增加注册资金1,916.7936万元,其中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426.2861万元,李大威认缴490.5075万元。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350 2,519.8350 74.41%
李大威 866.6581 866.6581 25.59%
合计 3,386.4931 3,386.4931 100.00%
(6)2017年12月,第四次增资
2017年12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由3,386.4931万元增加到4,092.6812万元,增加注册资金706.1881万元,其中新股东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向公司注资1,460.00万元,其中585.815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74.1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许志峰以货币资金向公司注资140.00万元,其中56.17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3.82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股东王海霞以货币资金向公司注资160.00万元,其中64.198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5.80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350 2,519.8350 61.57%
李大威 866.6581 866.6581 21.18%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4.31%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57%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37%
合计 4,092.6812 4,092.6812 100.00%
(7)2019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公司股东李大威将其持有的公司0.78%股权(出资额32.0995万元)以人民币80万元转让给李泽宏;同意公司股东李大威将其持有的公司0.98%股权(出资额40.0000万元)以人民币40万元转让给龚素新。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350 2,519.8350 61.57%
李大威 794.5586 794.5586 19.42%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4.31%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57%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37%
龚素新 40.0000 40.0000 0.98%
李泽宏 32.0995 32.0995 0.78%
合计 4,092.6812 4,092.6812 100.00%
(8)2019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公司股东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22%股权(出资额50.00万元)以人民币125万元转让给宋越,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469.8350 2,469.8350 60.35%
李大威 794.5586 794.5586 19.42%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4.31%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57%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37%
龚素新 40.0000 40.0000 0.98%
李泽宏 32.0995 32.0995 0.78%
宋越 50.0000 50.0000 1.22%
合计 4,092.6812 4,092.6812 100.00%
2020年11月,启东吉莱电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2020年11月,第五次增资
2020年11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2.681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344.08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1.4076万元,其中,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233.8675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233.8675万元),其余1,766.1325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蒋国胜以人民币15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17.5401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17.5401万元),其余132.4599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469.8350 2,469.8350 56.86%
李大威 794.5586 794.5586 18.29%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3.49%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48%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29%
龚素新 40.0000 40.0000 0.92%
李泽宏 32.0995 32.0995 0.74%
宋越 50.0000 50.0000 1.15%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675 5.38%
蒋国胜 17.5401 17.5401 0.40%
合计 4,344.0888 4,344.0888 100.00%
(10)2021年2月,第六次增资
2020年11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44,088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609.883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65.7951万元,其中新股东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3,000.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249.1829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249.1829万元),其余2,750.81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蒋国胜以人民币2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16.6122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16.6122万元),其余183.38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469.8350 2,469.8350 53.58%
李大威 794.5586 794.5586 17.24%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2.71%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39%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22%
龚素新 40.0000 40.0000 0.87%
李泽宏 32.0995 32.0995 0.70%
宋越 50.0000 50.0000 1.08%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675 5.07%
蒋国胜 34.1523 34.1523 0.74%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9.1829 249.1829 5.41%
合计 4,609.8839 4,609.8839 100.00%
(11)2021年6月,第七次增资
2021年6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09.883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224.535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14.6512万元,其中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230.4942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230.4942万元),其余4,269.50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3,0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153.6628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153.6628万元),其余2,846.337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102.4419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102.4419万元),其余1,897.5581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5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76.8314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76.8314万元),其余1,423.16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000万元对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的股份51.2209万股(对应公司注册资本51.2209万元),其余948.779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469.8350 2,469.8350 47.27%
李大威 794.5586 794.5586 15.21%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151 11.21%
王海霞 64.1989 64.1989 1.23%
许志峰 56.1741 56.1741 1.08%
龚素新 40.0000 40.0000 0.77%
李泽宏 32.0995 32.0995 0.61%
宋越 50.0000 50.0000 0.96%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675 4.48%
蒋国胜 34.1523 34.1523 0.65%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0143 326.0143 6.24%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4942 230.4942 4.41%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6628 153.6628 2.94%
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4419 102.4419 1.96%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209 51.2209 0.98%
合计 5,224.5351 5,224.5351 100.00%
(12)2024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4年3月26日,蒋国胜与李大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约定蒋国胜以250万元向李大威转让其持有的古莱微0.318%的股份(对应吉莱微注册资本16.6122万元,蒋国胜取得该等股份的原始对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469.84 2,469.84 47.27%
李大威 811.1708 811.17 15.53%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2 11.21%
王海霞 64.1989 64.20 1.23%
许志峰 56.1741 56.17 1.08%
龚素新 40 40.00 0.77%
李泽宏 32.0995 32.10 0.61%
宋越 50 50.00 0.96%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7 4.48%
蒋国胜 17.5401 17.54 0.34%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0143 326.01 6.24%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4942 230.49 4.41%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6628 153.66 2.94%
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4419 102.44 1.96%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209 51.22 0.98%
合计 5,224.54 5,224.54 100.00%
(13)2024年1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4年11月27日,宋越与威锋贸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约定宋越以150.5208万元向威锋贸易转让其持有的吉莱微0.9570%的股份(对应吉莱微注册资本50万元,宋越取得该等股份的原始对价为人民币12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4 2,519.84 48.23%
李大威 811.1708 811.17 15.53%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2 11.21%
王海霞 64.1989 64.20 1.23%
许志峰 56.1741 56.17 1.08%
龚素新 40 40.00 0.77%
李泽宏 32.0995 32.10 0.61%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7 4.48%
蒋国胜 17.5401 17.54 0.34%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0143 326.01 6.24%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4942 230.49 4.41%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6628 153.66 2.94%
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4419 102.44 1.96%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209 51.22 0.98%
合计 5,224.54 5,224.54 100.00%
(14)2024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4年12月22日,蒋国胜与李大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约定蒋国胜以187.2万元向李大威转让其持有的吉莱微0.3357%的股份(对应吉莱微注册资本17.5401万元,蒋国胜取得该等股份的原始对价为人民币15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4 2,519.84 48.23%
李大威 828.7109 828.71 15.86%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2 11.21%
王海霞 64.1989 64.20 1.23%
许志峰 56.1741 56.17 1.08%
龚素新 40 40.00 0.77%
李泽宏 32.0995 32.10 0.61%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7 4.48%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0143 326.01 6.24%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4942 230.49 4.41%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6628 153.66 2.94%
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4419 102.44 1.96%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209 51.22 0.98%
合计 5,224.54 5,224.54 100.00%
(15)2025年2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部分股东股份回购事项
2025年2月7日,江苏吉莱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江苏吉莱同意回购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江苏吉莱全部股权,回购价格参照该等股东的出资款本金由江苏吉莱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股东协商确定;江苏吉莱将根据与该等股东签署的股份回购协议有关约定,在支付相应回购款项后,减少股东所持江苏吉莱相应注册资本额。
2025年3月11日,江苏古莱就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在南通市数据局办理完成备案手续。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16)2025年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5年2月18日,许志峰与王海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许志峰以23万元向王海霞转让其持有的古莱微0.1536%的股份(对应江苏古莱注册资本8.0249万元,许志峰取得该等股份的原始对价为人民币2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吉莱微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比例
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519.84 2,519.84 48.23%
李大威 828.7109 828.71 15.86%
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5.8151 585.82 11.21%
王海霞 72.2238 72.22 1.38%
许志峰 48.1492 48.15 0.92%
龚素新 40 40.00 0.77%
李泽宏 32.0995 32.10 0.61%
南京扬子区块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3.8675 233.87 4.48%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0143 326.01 6.24%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4942 230.49 4.41%
漳州漳龙润信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6628 153.66 2.94%
启东金北翼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4419 102.44 1.96%
无锡金灵医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2209 51.22 0.98%
合计 5,224.54 5,224.54 100.00%
截至报告出具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企业经营情况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专业从事功率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以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的垂直一体化经营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及器件制造企业。公司目前拥有2条保护器芯片产线、1条晶闸管芯片;配套4条兼容4英寸、5英寸、6英寸和8英寸芯片封装测试的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两大系列,功率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半导体器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以家电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以低压电器为代表的工业领域、以手机和摄像头为代表的网络通讯和安防领域、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汽车电子领域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组织架构如下所示:
4、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子公司概况
1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 100% 实缴(认缴)出资1000万元,截止基准日净资产1,064.45万元。主要业务:母公司配套的研发中心,负责研发MOS产品。
2 无锡古莱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04 100% 实缴(认缴)出资1150万元,截止基准日净资产551.28万元。主要业务:母公司配套的销售公司,销售母公司的一类产品。
5、公司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流动资产 21,096.01 21,356.02 19,750.57
非流动资产 35,624.09 43,066.93 42,550.88
其中:固定资产 24,567.27 24,611.07 23,850.73
在建工程 7,618.27 15,826.68 16,068.84
使用权资产 - 26.50 23.56
无形资产 1,646.70 1,612.44 1,600.71
长期待摊费用 - 11.20 3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5.08 466.16 454.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6.77 512.87 521.55
资产合计 56,720.10 64,422.95 62,301.45
流动负债 15,135.59 15,415.21 28,789.57
非流动负债 1,960.55 7,909.18 11,751.24
负债合计 17,096.14 23,324.39 40,540.81
净资产 39,623.96 41,098.56 21,760.64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经营状况如下(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一、营业收入 23,624.39 25,617.89 4,921.85
减:营业成本 18,059.86 19,959.78 3,884.22
税金及附加 261.30 183.79 46.95
销售费用 705.96 667.50 108.65
管理费用 1,772.51 1,709.24 405.70
研发费用 1,140.87 1,370.47 302.34
财务费用 174.71 239.07 53.66
加:其他收益 219.31 305.92 199.18
投资收益 5.89 2.10 -
资产减值损失 -192.72 -94.71 24.76
信用减值损失 -45.85 -162.13 32.26
资产处置收益 0.59 1.61 -0.79
二、营业利润 1,496.39 1,540.82 375.73
加:营业外收入 0.00 - 3.85
减:营业外支出 18.45 6.34 7.60
三、利润总额 1,477.94 1,534.48 371.98
减:所得税费用 42.73 59.88 14.50
四、净利润 1,435.21 1,474.60 357.48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流动资产 19,876.67 20,069.33 18,505.77
非流动资产 37,130.98 44,563.49 44,060.1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150.00 2,150.00 2,150.00
固定资产 23,984.84 24,062.27 23,311.02
在建工程 7,618.27 15,826.68 16,068.84
无形资产 1,646.70 1,612.44 1,600.71
长期待摊费用 - - 2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0.31 399.22 38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0.86 512.87 521.55
资产合计 57,007.65 64,632.82 62,565.94
流动负债 14,798.00 15,084.68 28,551.39
非流动负债 1,960.55 7,892.24 11,749.22
负债合计 16,758.56 22,976.92 40,300.61
净资产 40,249.10 41,655.90 22,265.33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经营状况如下(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一、营业收入 21,795.77 23,760.30 4,442.15
减:营业成本 16,671.68 18,609.30 3,553.06
税金及附加 258.55 179.16 45.49
销售费用 665.56 634.20 102.65
管理费用 1,590.14 1,593.90 389.05
研发费用 987.57 1,112.05 229.23
财务费用 174.44 238.31 53.35
加:其他收益 213.84 285.25 199.00
投资收益 5.89 2.10
信用减值损失 (28.55) -144.71 37.62
资产减值损失 (28.18) -52.45 21.14
资产处置收益 0.59 1.61 -0.79
二、营业利润 1,611.42 1,485.19 326.29
加:营业外收入 0.00 1.35
减:营业外支出 15.45 6.34 7.60
三、利润总额 1,595.97 1,478.85 320.04
减:所得税费用 115.26 72.05 15.21
四、净利润 1,480.70 1,406.80 304.84
上表中2023年度至2025年1-3月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合并口径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拟对被评估单位增资。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为确定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提供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8,505.77
非流动资产 44,060.1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150.00
固定资产 23,311.02
在建工程 16,068.84
无形资产 1,600.71
其中:土地使用权 1,534.24
其他长期资产 929.59
资产总计 62,565.94
流动负债 28,551.39
非流动负债 11,749.22
负债总计 40,300.61
净资产 22,265.3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
1、主要资产概况
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万元)
1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 100% 1,100.00
2 无锡吉莱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04 100% 1,150.00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类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房屋建筑物为综合楼、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危废库、动力房等,均已办理不动产权。构筑物为房屋建筑物的装修及停车场。房屋建筑物的权证信息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编号 房产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结构 用途 建成年代 建筑面积(m2)
1 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0640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楼1#楼 钢混 工业 2016/8/31 5,609.35
2 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0640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2#楼 钢混 工业 2016/8/31 4,052.71
3 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0640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3#楼 钢混 工业 2016/8/31 17,481.94
4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4#楼 钢混 工业 2021/8/31 10,205.06
5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车间及仓库 钢混 工业 2023/3/31 497.31
6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危废库 钢混 工业 2022/1/1 70.54
7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丁类动力房 钢 工业 2022/1/1 205.30
8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楼5#楼 钢混 工业 2023/3/31 5,376.96
合计 43,499.17
房屋结构有钢混及钢,建成年代在2016年-2023年,综合楼内部均为精装修,其中综合楼1#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总高3层,外墙贴砖,内墙刷白,地面铺地砖,玻璃隔断,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中央空调、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设施齐全。综合楼5#楼用作食堂及宿舍,真石漆外墙,内墙刷白,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设施齐全。车间2-4#楼均为洁净车间装修:外墙贴砖,彩钢板内墙隔断,轻钢龙骨彩钢板吊顶,环氧地坪,铝合金门窗,空气过滤设备、通风换气系统、温度控制设备等设备设施齐全。
②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纯水设备、低压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和全自动封装系统等;电子设备主要有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运输设备主要为3台小型轿车。经现场核实,设备均能正常运转,维护保养良好。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主要为在建的MES&EAP设备和募投项目- -80亩新厂区。
(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光刻车间5寸蓝片架、硼扩车间5寸黄片架、硼扩车间碳化硅炉管等。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因递延收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计提坏账准备等产生的暂时性所得税税会差异。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
2、无形资产
(1)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具体如下所示:
①土地使用权共计3宗,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权利类型 用途 权利性质 终止日期 面积(m2)
l 苏(2021)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0640号 启东市汇龙镇瑞章村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 出让 2062/5/23 13,333.00
2 苏(2023)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233号 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1800号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 出让 2062/4/9 10,689.00
3 苏(2022)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1035Q号 启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 出让 2072/6/19 53,280.00
②其他无形资产均为外购软件,包括金蝶财务软件、浩辰CAD软件和敏捷数据安全卫士系统软件等软件。
(2)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和商标权组合,截至评估基准日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包括已授权及在申请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软件著作权1项和集成电路布图4项;商标权组合包括3项商标权。具体如下所示:
①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商标状态
1 JILAI 9类科学仪器 5376185 2006-05-26 2009-05-28 已注册
2 菁林 9类科学仪器 5253157 2006-03-31 2009-04-21 已注册
3 菁林 9类科学仪器 3018171 2001-11-15 2003-02-21 已注册
②专利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号 申请日 专利状态 专利权人
1 一种耐压可调的SGTMOSFET终端 实用新型 CN202422113309.3 2024-08-29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 一种横向具有低击穿高维持的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421976500.4 2024-08-15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3 一种低触发电压的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421952778.8 2024-08-1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4 一种低电容的双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422143169.4 2024-09-02 实质审查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 超低压触发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010602937.1 2020-06-29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古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6 一种双向低触发电压ESD保护器件 发明授权 CN202510220640.1 2025-02-27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7 一种低压二极管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1755572.0 2024-12-0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8 一种单向低压瞬态抑制二极管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1755477.0 2024-12-0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古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9 一种低残压低电容单向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010338757.7 2020-04-26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10 一种低压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010603742.9 2020-06-29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11 一种低电容的单向ESD保护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111568031.3 2021-12-21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12 一种低动态导通电阻的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323665781.X 2023-12-28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3 一种低电容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011367706.3 2020-11-30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4 一种低压低容SCR结构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0997338.2 2024-07-24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1516 一种横向具有极强泄放能力的双向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420363413.5 2024-02-27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16 一种ESD保护器件封装工艺优化方法及系统 发明授权 CN202410703482.0 2024-06-0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 一种低触发电压高泄放能力的双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323665787.7 2023-12-28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 一种ESD保护器件的保护性能衰减分析预测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0703484.X 2024-06-0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 一种半导体结构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公布 CN202410993877.9 2024-07-24 实质审查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0 一种提升TO220F封装形式产品可靠性和散热性的框架 实用新型 CN202323181606.3 2023-11-24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1 一种低电容低残压单向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0502208.7 2024-04-25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2 一种集成的晶闸管贴片封装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323600739.X 2023-12-27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3 快恢复二极管 实用新型 CN202323249714.X 2023-11-30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4 一种具有极强泄放能力的双向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323272567.8 2023-12-01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 --种维持电压可调的多端口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410487279.4 2024-04-2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6 铜材框架上芯片焊接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2791042.9 2023-10-1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7 一种可控硅元器件检测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2791046.7 2023-10-1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8 一种低电容低残压的双向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111106081.X 2021-09-22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930 一种集成的低电容ESD保护器件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910490529.9 2019-06-06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30 一种可增强通流能力的单向ESD保护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111105478.7 2021-09-22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31 一种基于SCR结构的新型ESD保护器件 发明授权 CN201910490976.4 2019-06-06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32 一种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的集成三端可控硅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321574677.7 2023-06-19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3 一种既可调功又可调相的晶闸管交流开关控制电路 发明授权 CN202311061136.9 2023-08-23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4 一种芯片生产用的检测治具 实用新型 CN202320780738.9 2023-04-11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5 具有保护结构的芯片生产用贴膜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0418650.2 2023-03-08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6 单向ESD保护器件、相应的电路系统及该器件的制备方法 发明公布 CN202310215187.6 2023-03-08 实质审查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37 一种低电容双向ESD保护器件及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310171355.6 2023-02-28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8 一种低电容的ESD保护器件及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2310112901.9 2023-02-15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9 一种低电容的单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123220401.2 2021-12-21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0 一种低压台面TVS半导体芯片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公布 CN202111652146.0 2021-12-31 实质审查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1 一种低压低漏电流单向保护器件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公布 CN202111659083.1 2021-12-31 实质审查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2 一种新型合面结构芯片 实用新型 CN202022811526.1 2020-11-30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344 一种单向浪涌增强型半导体放电管芯片 实用新型 CN202022791091.9 2020-11-27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4 一种低电容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2810249.2 2020-11-30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5 超低压触发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1225167.5 2020-06-29 授权 成都古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6 一种低压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1225257.4 2020-06-29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7 新型合面结构芯片结构及PN终端面玻璃钝化制作工艺 发明公布 CN202011368061.5 2020-11-30 实质审查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8 一种低压低电容单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0649583.1 2020-04-26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9 高通流能力的单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0649550.7 2020-04-26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 一种低残压低电容单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2020652470.7 2020-04-26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 -种单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921278836.2 2020-03-12 授权 成都古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2 一种电压可调的双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921284851.8 2019-08-09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3 一种低电容的双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921082012.8 2019-07-11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4 超低残压的双向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921081651.2 2019-07-11 授权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5 一种集成的低电容ESD保护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920850440.4 2019-06-06 授权 成都古莱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657 一种双向ESD保护器件 发明公布 CN201911000838.X 2019-10-21 实质审查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7 一种单向浪涌增强型的瞬态电压抑制二极管 实用新型 CN201721380877.3 2017-10-25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8 一种高压平面闸流管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721380929.7 2017-10-25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9 一种具有三路保护的晶闸管浪涌抑制器 实用新型 CN201721380947.5 2017-10-25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 一种瞬态抑制电压二极管器件 实用新型 CN201621300136.5 2016-11-30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1 一种大功率抗震动方片TVS芯片 实用新型 CN201621300138.4 2016-11-30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2 一种提高正向耐压的可控硅台面结构及其制造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310682429.9 2013-12-16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3 一种切割槽形成可控硅穿通结构及其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310682748.X 2013-12-16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4 一种线性恒流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310682265.X 2013-12-16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5 一种高压双向触发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310682148.3 2013-12-16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 一种合面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多层复合膜钝化结构及其制备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310681860.1 2013-12-16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7 一种改进的可控硅结构及其生产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210248864.6 2012-07-1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8 一种可控硅的生产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210248841.5 2012-07-1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9 一种提高电压的短基区结构的生产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210248840.0 2012-07-1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一种提高开关速度的单向可控硅结构及其生产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010212303.1 2010-06-2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1 一种镶扩散形成可控硅穿通结构的生产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010212178.4 2010-06-2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2 一种消除穿通光刻针孔危害的可控硅结构生产方法 发明授权 CN201010212163.8 2010-06-28 授权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3 可控硅生产工艺 发明授权 CN201010212305.0 2010-06-28 授权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③软件著作权
序号 登记编号 软著名称 登记日期 专利权人
1 2023SR1641367 芯片图形缺陷检测系统V1.0 2023-04-25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集成电路布图
序号 布图设计名称 登记号 申请日 公告日期 创作完成时间
- 一种高临界申流上升率电子开关芯片 BS.23558701X 2023-10-20 2024-06-21 2023-03-01
2 一种耐高温的敏感型电子开关芯片 BS.235585890 2023-10-18 2024-06-21 2023-03-01
3 一种单向半导体放电管芯片设计布图 BS.205615953 2020-12-09 2021-03-24 2020-11-02
4 一种瞬态电压抑制交流开关芯片 BS.185555896 2018-05-29 2019-03-27 2017-06-01
3、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外,企业未申报其他表外资产。
4、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以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被评估对象的自身特点,本次评估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3月31日。
该基准日是委托人根据其实施的经济行为实际情况而确定的。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次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
12、《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76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
1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9〕39号);
15、《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O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4、《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7、《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
1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9、《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三)主要权属依据
1、车辆行驶证;
2、专利证书;
3、商标证书;
4、软件著作权证书;
5、不动产权证;
6、其他权属证明资料。
(四)取价依据
1、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基准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
4、Wind资讯网上提供的上市公司信息;
5、有关设备合同、发票;
6、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询价和网上询价资料;
7、《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出版);
8、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9、《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10、《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1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
1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66号);
13、广材助手查询的南通市2025年3月份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1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他资料;
15、评估人员经过现场勘察收集的资料;
16、本公司收集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参考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2、《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一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65号审计报告。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及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本次评估不考虑采用市场法,主要是因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流通股比较起来相对封闭,难以在上市公司中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同时,在非上市类公司中,由于其市场公开资料较为缺乏,亦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并且被评估企业虽然历史年度有过数次增资行为,但发生在2021年或更早,与评估基准日的间隔过长,可参考的时效性不足,故本次评估未能采用市场法。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器件和芯片的生产销售,考虑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行业的特征、经营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持续经营能力、获利能力、资产质量,其收益具有连续可预测性,因此具备了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内容权属较清晰,已经过清查盘点并整理成册,与账面记录能够核对,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可以勘察辨别,符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并结合委估资产特点和收益情况分析,我们认为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了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故本次评估对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分别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通过资产减负债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区分不同项目,分别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评估。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对于现金,评估人员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库存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银行存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获取了银行对账单以及银行函证回函并核对,无未达账项的调整事项。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本次评估,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等资料。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清查时,评估人员首先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评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查验是否有未达账项。其次,依据重要性原则对金额大、账龄长的款项进行了发生额测试,以核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在预计风险损失的判断过程中,被评估企业和评估师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在双方认识取得一致后,最终形成评估预计的资产风险损失;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预付款项: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支付凭证,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预付款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1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评估人员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对原材料及在库周转材料实施抽查盘点,确认评估明细表的数量与盘点记录的原材料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原材料明细表的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该部分正常使用的原材料采购日期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且相关材料价格近期无明显波动,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正常的委托加工物资,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
②产成品:评估人员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经现场抽查盘点,核实其数量及质量,对正常销售的商品,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按其预计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利润等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产品、预收货款但因质量标准不达标预计无法确认收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本次按可变现净值确认评估值。
③在产品: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在产品的价值构成等,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其中计提跌价准备的在产品按可变现净值评估。④发出商品:评估人员收集了发出商品对应订单,与企业确定了实际售价,根据存货实际销售价格减去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
(7)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的进项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评估人员查阅了纳税申报表、企业账簿等,核实账面记录的正确性,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
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元)
1 成都吉莱芯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 100% 10,000,000.00
2无锡吉莱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04 100% 11,500,000.00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无锡吉莱是江苏吉莱的产品销售公司,成都吉莱是与江苏吉莱产品配套的研发中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合并口径收益法评估。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对象为生产性用房。对于生产性用房,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全交易案例较少,且难以采用收益法分割房地收益,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
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或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该方法基本公式如下:
委估对象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在资产评估中以工程决算、概算指标为依据,根据现场勘测,结合所评房屋的结构构造情况,按现行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调整人工、机械、材料差价,计取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考虑必要的前期费用、资金成本,据以确定评估原值。
(1)计算公式
建安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安装工程造价评估原值=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2)有关重置成本参数的确定
①材料差价
依据广材助手查询南通市2025年3月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本次评估材差系数及主要材料差价。
②安装工程造价
根据现场勘察、了解委估资产包括的工程内容,调整决算或者参考同类建筑物的安装工程费用确定其造价。
②前期费用
前期费用考虑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探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在评估中,依据委估房屋的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比例确定前期费用。
4资金成本
建设周期按所评估工程的工程量及建筑物规模,参照《全国统一建筑物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确定工程建设工期为1年,采用基准日银行所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评估时按正常建设期均匀投入的方式测算资金成本。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综合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银行贷款利率×1/2
5可抵扣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房屋建构筑物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可扣减建安综合造价和前期及其他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成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对建筑物的地基、柱梁、楼面、屋盖、墙体等承重构件、围护结构、内外粉刷、门窗、楼地面等装饰工程及安装配套设施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观测记录,并区分不同的工程结构进行分析比较,同时结合所评建筑物的购造年限及平时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状况等因素,参照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物及装修的使用寿命年限和房屋新旧程度鉴定的有关规定,对房屋及其装修分别采用年限法和分值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其成新率,最后再以上述两者的加权平均数作为综合成新率。
①年限法
成新率X,=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②分值法
成新率X,=结构部分合计得分xG+装修部分合计得分×S+设备部分合计得分×B
式中:G一结构部分的分值权数;
S一装修部分的分值权数;
B—设备部分的分值权数。
③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X=X×40%+X2×60%
(4)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4、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部分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
(1)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现分项说明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国产大型机器设备主要依据向设备制造商询价、或参照《2024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或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等方式确定购置费。
对于小型机器设备,采用价格指数调整确定购置价。
对于无现价可查询的购置价的设备,采用相类似设备的价格进行调整确定购置价。
B运杂费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结算》并咨询企业有关人员。
C安装工程费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结算》并咨询企业有关人员。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费。
D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考虑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由于部分取费文件已废止,但在实际工作中,该部分文件仍作为工程相关费用计费依据,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本次评估,对于已废止的文件且无新文件出台的,仍参照其收费标准,并结合企业及委估设备的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比例确定前期费用。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F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增值税
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增值税后进行抵扣。
②运输车辆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的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同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置车辆增值税可以抵扣政策,确定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③电子设备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近期网上交易价确定重置全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使用正常的设备,本次评估中成新率采用年限法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x100%
2运输设备的成新率,参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里程成新率、年限成新率两种方法根据熟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如果现场勘察情况与熟低法确定成新率差异不大的,则不调整。现场勘察法是通过现场勘察车辆外观、车架总成、电器系统、发动机总成、转向及制动系统等确定勘察成新率。
运输设备成新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x40%+勘察成新率×6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市场法
由于车辆已停产,目前没有相同在售车型,故本次评估我们对该部分车辆现场勘查后,在市场上询价二手车回收商后得出车辆的评估值。
5、在建工程
评估人员了解了工程的形象进度;查阅工程合同,了解合同约定条款和工程费额;对账面记录进行核实,了解已支付工程款的明细构成,分析工程款项的支出是否正常,了解是否存在按工程进度应付而未付或超进度支付的情况。经核实,本次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一般而言,土地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几种方法。
本次评估的宗地,由于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单独的土地收益难以确指。故不宜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假设开发法一般用于待开发住宅或商业宗地的评估,本次评估的为工业用地,一般不适用假设开发法。由于委估宗地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较好,成本法难以覆盖其价值内涵。由于启东市近期没有公布城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故不宜采用基准地价法进行评估。估价对象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该区域内可获得的近期挂牌成交案例较多。可以建立可比体系进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地块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地块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参照物,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位状况、权益状况、实物状况等条件与委估对
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参照物价格加以修正,从中确定委估对象价值。该方法基本公式如下:
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契税
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区位状况修正系数×权益状况修正系数×实物状况修正系数
(1)搜集交易实例
运用市场法评估,首先需要拥有大量真实的交易实例。只有拥有了大量真实的交易实例,才能把握正常的市场价格行情,才能评估出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通过查阅报刊、网络资源广告、信息等资料,了解土地成交价格资料和有关交易情况。
(2)选取可比实例
评估人员经过市场调查、对比分析,选取数个与待估宗地用途、区域位置相近的案例作参照物。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选取了可比实例之后,应先对这些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使其之间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并统一到需要求取的评估对象的价格单位上,为进行后续的比较修正建立共同的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的目的是排除交易行为中的某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偏差,将其成交价格修正为正常价格。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是在其成交日期时的土地市场状况下形成的。要求评估的评估对象的价格是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应是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土地市场状况下形成的。如果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不同,土地市场状况可能发生了变化,价格就有可能不同。因此,应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这样才能将其作为评估对象的价格。
(6)进行宗地状况修正
通过待估宗地与可比实例各因素条件的分析比较,主要包括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区域因素修正的内容包括:区域位置级别、产业聚焦程度、交通便捷程度、公共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环境质量水平等。个别因素修正的内容包括:宗地面积、宗地地形地基条件、宗地形状、宗地内外开发程度、宗地容积率、宗地使用限制等因素。通过对影响宗地成交价格的各项因素进行比较,确定可比实例相对于待估宗地影响因素的综合指数。
(7)求出比准价格
各参照物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期日修正、交易情况修正、宗地状况修正,确定修正后的比准价格。根据最终测算的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如果价格比较接近,则采用算术平均值确定委估物业的基价,如果价格有较大差异,分析原因后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待估宗地的基价。
(8)年期修正
以上计算的是出让年限为50年期的土地价值,还需进行年期修正,公式为:
K=(1-1/(1 + r))/ (1-1/(1 + r)m)
K....... 年期修正系数
r.. . . . . .. 土地还原利率
n.. ....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m... . . 市场交易价格设定的土地使用年限
宗地面积和宗地单价的乘积加上契税即为评估值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账面记录的外购软件、账面未记录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和商标权组合,具体详见评估范围。
(1)对于外购软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收集了外购软件的采购合同、发票,询问企业财务人员各项软件的入账日期和摊销政策,核实外购软件原始入账价值和摊余价值。调查了解评估基准日各项软件的使用情况,并向软件公司咨询各项软件的升级、维护情况。对于外购软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
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非常少,难以取得足够有效的案例,故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市场法。通常而言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的获利能力与其成本呈弱对应性,如果采用成本法来评估,难以准确揭示该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的获利能力,因此对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评估一般也不适合采用成本法。在本次评估中,由于应用该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在未来年度的产生的收入情况可进行合理估计,具备了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故本次评估对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采用收益法评估。
收益法是从收益的角度,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用特定的折现系数估算出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n AV总=
=1(1+R)
i=1、2、3...N,i为整数。
V: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Ai:未来第i期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1)收益期预测期间的确定
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十年。委估无形资产应用于半导体芯片行业,根据此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本次评估结合行业内评估无形资产的惯例,选用有限年期5年1期作为经济寿命(收益期限)。
②收益预测
各年度收益额=与委估无形资产相关产品收入×分成率
收益期产品收入预测主要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状况、企业自身竞争力状况以及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企业管理层对于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的预期进行预测。
对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收入分成率的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法,即通过对分成率的取值有影响的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进行评测,确定各个因素对分成率取值的影响度,再根据确定的各因素权重,参考国内对技术的统计和调查中提成率的数值,得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收入分成率。一般来说相关技术会随着科技进步、研发投入而逐步推陈出新,因此,分成率计算中考虑了一定的技术衰减率。
3折现率的选取
折现率是将未来年期的预期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用于预期收益还原。本次评估时,我们采用安全利率(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综合确定。
4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价值的计算公式
委估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各年度委估无形资产收益分成额×各年度折现系数)
(3)商标权组合
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由于委估商标非驰名商标,未能带来超额收益且注册成本能可靠计量,故对委估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评估是依据商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商标权价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P=C1+C2
式中: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及代理成本
8、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收集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对应的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核实其原始入账价值,向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调查了解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测算其摊余价值是否合理。本次评估对于装修采用成本法,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均在2025年3月形成,本次评估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9、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为递延收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计提坏账准备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及计算过程进行了检查。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主要为企业预付的设备款,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支付凭证,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1、负债
本次申报评估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对这些负债,本次评估中根据被评估单位实际应承担的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现分别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评估人员对其账面进行了核实,取得借款合同或协议,检查短期借款的真实性,核查利息计提是否准确,在此基础上确定其评估值。
(2)应付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票据登记簿、票据存根联等相关资料,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本次评估通过核查各款项原始凭证及相关合同,以证实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
(4)合同负债: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支付凭证,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合同负债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应付职工薪酬:核查时,我们结合企业的特点,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工资及福利等的有关政策,采用一般公允的程序和方法,对其计提和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此基础上,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
(6)应交税费:本次评估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税金的核算、计提和交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此基础上,按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
(7)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核算内容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的股权回购款,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评估人员对其账面进行了核实,取得借款合同或协议,检查短期借款的真实性,核查利息计提是否准确,在此基础上确定其评估值;对于应付的股权回购款,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及形成过程,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8)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支付凭证,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其他流动负债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9)长期借款:评估人员对其账面进行了核实,取得借款合同或协议,检查长期借款的真实性,核查利息计提是否准确,在此基础上确定其评估值。
(10)长期应付款:评估人员查阅相关合同及形成过程,以核实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长期应付款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1)递延收益:核算内容为现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和202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政府补助。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收益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相关补助资金拨款文件等资料,核实了补助资金的实际用途、已使用金额等。对于政府补助,本次评估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收益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江苏吉莱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与母公司一致,主要配套母公司开展研发业务或销售业务,故本次采用合并口径下的收益法进行测算。收益法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F 1n十1
-7 Y 4 -- 7Z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1: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i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WACC=KexE/(E+D)+Ka×D/(E+D)x(1-t)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Ke=Rf+β×MRP+Rc
其中:Rr: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B: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7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25年5月16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特点以及时间计划,拟定了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拟定评估所需资料清单及申报表格。
(三)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六)内部审核
项目负责人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初稿提交签字人复核,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再按照公司审核流程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独立的内部审核。
(七)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债意见进行独立分析并合理修改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4、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纳入评估范围的各项资产在原地按现有用途、使用方式持续使用;
5、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被评估单位及相关责任方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资料是真实的、完整、合法、有效的。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的所得税政策条件环境维持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变。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565.94万元,评估价值为67,016.02万元,评估增值4,450.08万元,增值率为7.11%;负债账面价值为40,300.61万元,评估价值为40,300.61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265.33万元,评估价值为26,715.41万元,评估增值4,450.08万元,增值率为19.99%。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被评估单位: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流动资产 1 18,505.77 18,728.94 223.17 1.21
非流动资产 2 44,060.17 48,287.08 4,226.91 9.5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2,150.00 1,892.72 -257.28 -11.97
固定资产 4 23,311.02 26,849.83 3,538.81 15.18
在建工程 5 16,068.84 16,068.84
无形资产 6 1,600.71 2,546.10 945.39 59.06
其中:土地使用权 7 1,534.24 1,576.18 41.94 2.73
其他长期资产 8 929.59 929.59
资产总计 9 62,565.94 67,016.02 4,450.08 7.11
流动负债 10 28,551.39 28,551.39
非流动负债 11 11,749.22 11,749.22
负债总计 12 40,300.61 40,300.61
净资产 13 22,265.33 26,715.41 4,450.08 19.99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2,565.94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0,300.6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265.3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7,000.00万元,评估增值4,734.67万元,增值率为21.26%。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价值分别为27,000.00万元和26,715.41万元,差异额284.59万元,差异率为1.05%。
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本次评估时两种方法下评估结果差异不大,说明从不同途径下测算出来的结果趋同,选取哪种结果对最终结论的影响都很小。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所依赖的参数及基础在客观性方面更有优势,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分析判断预测的主观性多于资产基础法,换言之不确定性也会稍大。考虑到本次经济行为是上市公司对外增资,综合以上分析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715.4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柒佰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
本评估结论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即有效期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65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二)2024年2月,江苏古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银团借款合同和银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自2024年2月23
日至2029年12月20日,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18,500.00万元,基准日借款余额8,810.00万元。抵押物清单具体如下所示: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数量(m2) 权证编号
1 土地使用权 53,280.00 苏(2022)启东市不动6000059产权第0010350号
2 在建工程 69,832.22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三)截至报告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被评估单位承诺无其他抵(质)押、对外担保、保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情况,我们通过履行访谈、核查等评估程序后也未发现公司基准日存在其他抵(质)押、担保、保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同时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我们也未发现存在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
3.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承办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8月7日。
(评估报告盖章页,此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长
资产评估师: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O二五年八月七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复印件;
附件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四、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附件五、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苏财工贸[2018]22号);
附件八、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附件十、资产评估机构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一、资产评估师会员证复印件;
附件十二、评估汇总表、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