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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0-12 查看全文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10月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6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2/10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当前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依旧处于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有关疫情防控

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经核查股东身份等相关信息后进入会场参会,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为保证现场会议审议和计票程序的正常进行,迟到股东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进行相关议案表决,但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4.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

3/10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5.为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于开会

前15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大会会务组登记事先发言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经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之后发言。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发言

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7.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

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8.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1.本次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逐项表决。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1012.为保证会场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

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3.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5/10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会议,安排会议议程。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股东对审议事项讨论、提问,公司有关人员答疑。

四、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五、监票人员统计表决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6/10议案一: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审计机构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46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167856.22万元

7/10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95家

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公司同行业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

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白秀荣,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8/10格,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2014年起在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会计师:肖宝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具备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2019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11月,转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审计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白秀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宝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均具

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均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均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9/10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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