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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ST新潮 --%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和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本身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收到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石油”)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 B股”)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等公告。

伊泰 B股的要约收购构成竞争要约。上述要约收购结果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要约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不生效并终止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将积极推进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但审计机构能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其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二)项规定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和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收到金帝石油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伊泰 B股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等公告。

伊泰 B 股的要约收购构成竞争要约。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日披露的《关于竞争要约的特别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相关热点概念。

(四)其他事项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本身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1、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收到金帝石油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等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伊泰 B股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等公告。伊泰 B 股的要约收购构成竞争要约。上述要约收购结果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要约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不生效并终止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将积极推进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但审计机构能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其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二)项规定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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