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新潮: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19 00:00 查看全文

*ST新潮 --%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7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801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近日收到上海市黄 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2025)沪0101民初2138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被告二:沈家桢 被告三:冯蕾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上海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与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2025年4月11日,原告与被告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信会师约字(2025)第 ZA280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信会师约字(2025)第 ZA2803号《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被告一对原告 2024年财务报表及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2025年7月4日,被告一在违反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情况下,就原告2024年财务报表作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2号《审计报告》,就原告 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8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两份报告对原告2024年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意见均为无法表示意见,两份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被告二沈家桢及被告三冯蕾。 原告认为,被告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为原告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告二沈家桢及被告三冯蕾作为两份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开展审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三被告未遵守相关法律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草率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被告一撤销其作出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2号《审计报告》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8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已收取的审计服务费(含税)3501000.00元; 3.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律师费300000.00元;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为第1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各项共计3801000.00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公司将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