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982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新潮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潮能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084394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9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本公司前期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会字(2016)
第45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1553953785.42元,其中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860.6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 6500.00 万美元用于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0451.41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 12250.00 万美元用于补充 Howard和 Borden 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53379.04 美元(折合人民币11604191.76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425297.12美元(折合人民币249229493.66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美元(折合人民币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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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546046189.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55778868.3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78868.38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109732678.94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汇兑损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以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专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16日更新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公司授权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与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烟
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于2016年5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12050000001043736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81601065301421001883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906010610004205000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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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与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于2016年5月2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377971036397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原所属美国子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有限公司(Surge EnergyAmerica Holdings Inc.)与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于
2017年9月21日(美国时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
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114323501014
2019年2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期末余额31774.91美元转入公司所属美
国子公司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在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114324601011。
公司所属美国子公司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与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于2018年1月8日(美国时间)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美国时间)在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114324601011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期金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12050000001043736500000000.006350.10岛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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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期金额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9060106100042050004995500000000.002735.58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
816010653014210018831074349974.8614450.00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377971036397\5736355.92江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114324601011\18976.78
合计2074349974.865778868.38
注: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5年12月31日中间价7.0288计算。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账号销户日期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500000010437362026年4月1日青岛分行营业部
2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90601061000420500049952026年4月7日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
3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6010653014210018832026年.4月7日牟平支行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79710363972026年4月16日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5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1143246010112026年4月8日(美国时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金额
60157720.8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25650000.00元,用自筹资金预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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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720.88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为60000000.00元,实际发生
的中介机构费用超过承诺投资金额60000000.00元的157720.88元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因此,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合计34350000.00元。本次置换于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金额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4883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财通证券均对本次置换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3月5日(美国时间)公司已归还上述65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
2018年7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2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新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7月4日,公司已归还上述2525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
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上述事项,现金管理期限自2017年9月29日起1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
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8年8月1日,公司根据公司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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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上述事项,本次新增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自2017年11月28日起1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
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8年3月
27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进行
现金管理已实施完毕。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此次内部业务整合和架构调整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标的资产油田开发项目”和“补充标的资产运营资金”的使用路径将由原“浙江犇宝-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Inc.-Surge Energy America LLC-Hoople 油田资产”变更为“浙江犇宝-新潮美国控股公司–Surge Energy 美国控股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Moss Creek ResourcesLLC-Surge Energy LLC-Hoople 油田资产”,该变更事项会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变更后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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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产)运营资金”拟投入的募集资金74000.00万元人民币中的65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860.60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人民币中的122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9189.75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田资产的开发项目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50810.25万元人民币中的3105.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2000.07 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 Howard 和 Borden油田资产的油田开发项目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以上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后,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6.5亿元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新一届
董事会和监事会,并选聘了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募集资金迟迟未能归还的历史问题,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聘的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对此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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