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沟通,现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进展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包括:无法对新潮能源2024年12月31日的油气资产账面原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无法对新潮能源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
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职工薪酬(含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合计536910010.14
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就新潮能源与美国新潮的关系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新潮能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无法就新潮能源2024年度收入扣减项和回函差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5日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包括:公司未提供有关油气资产账面原值的完整资料,未就其2024年度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的职工薪酬支出提供员工花名册、职工薪酬明细等相关资料,未提供有关2024年度从收入中扣减的矿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的完整资料,因此,无法对新潮能源与油气资产管理、职工薪酬管理、特许权使用费和小权益主开采利益计
量与支付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所涉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针对上述问题暴露出来的公司内控缺陷,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开展内部合规自查与专项核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主动加强与年审审计机构沟通。基于以上措施,公司持续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力度,持续跟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修订与更新并正式发布实施,其他工作仍在持续整改中。自被实施风险警示以来,公司积极配合监管要求落实整改,力求尽快消除非标意见事项所带来的风险,早日消除风险警示。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以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5年11月1日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2025年11月,中审众环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项目承接尽调和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已分阶段召开沟通会,就中审众环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沟通。目前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尚在进展中,中审众环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汇总分析并整理相关审计底稿,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部门进行复核,持续根据所内质量控制部门的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公司亦未发现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上与审计机构存在重大分歧的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24日,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中审众环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2月12日、3月6日、3月20日分别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因《2025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