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告编号:2026-04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766号16号楼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018693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0.618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钧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91498968 99.7038 10263700 0.2930 106700 0.0032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92119068 99.7215 9594000 0.2739 156300 0.00463、议案名称: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84529222 99.5048 16611346 0.4743 728800 0.020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73511682 99.1902 23836686 0.6806 4521000 0.1292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74566782 99.2203 23665686 0.6758 3636900 0.1039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92342288 99.7279 9407300 0.2686 119780 0.0035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88977988 99.6318 12721600 0.3632 169780 0.0050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93443828 99.7593 8257360 0.2357 168180 0.00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3关于2025年度
771791661172880
利润分配预案81.654317.57450.7712
0783460
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
661612383645210
和高级管理人69.997925.21884.7833
53868600
员薪酬的议案5关于制定《山东6721671.11422366525.0379363693.8479新潮能源股份63868600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68499289.9204940739.9527119780.1269年度审计机构144000的议案
7关于使用公积8162786.36111272113.4592169780.1797
金弥补亏损的8446000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8609391.0858825738.7361168180.1781
会授权董事会684600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甄月能、梁嘉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甄月能、梁嘉颖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