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或“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新潮能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
(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9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9999974.86元。扣除本公司前期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会字(2016)
第45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15.54亿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56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1.10亿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汇兑损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后的净额。
1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根据《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使用募集资资募集资金实际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号金投入金额使用金额
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产)
128810.1828810.18-
油田开发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
231139.4031139.405478.31
产)运营资金
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田资产 注
3144050.42144050.42143917.07
的开发项目及运营资金
4支付中介机构费用6000.006000.006000.00
合计210000.00210000.00155395.38
注: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差异原因,实际已全部投入完毕。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油田
开发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运营资金、补充Howard和Borden
油田资产的开发项目及运营资金。该等项目符合以下情形,具备结项条件:
1、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运营资金:
2021年至今已持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1.35亿元。经过前期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截止目前,Hoople油田已进入开发晚期,公司根据油田的实际情况,利用新的注水方法和其它提高采收率技术的措施,在不增加额外的资金投入情形下,
2使得现有的产油井和注水井以及生产设施,足够维持油田合理保持有效性和经济
性开发的状态,项目本身已没有投资建设新的设施和打新井的必要。基于该油田当前的开发现状、储量情况及经济性评估,若继续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至该项目,预计该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不具有经济性同时不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开发项目及运营资金
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144050.42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43917.07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存在小额差异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差异原因,实际已全部投入完毕。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支出。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目前尚处于被冻结状态的募集资金账户,相应节余募集资金将在解除冻结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就节余的募集资金
6.56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支出。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页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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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
熊文峰周志星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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