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联营企业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0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778证券简称:友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3-03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企业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联营企业新疆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友房地产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钢城中心

税务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经开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通知内容,汇友房地产公司应补缴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合计36469.2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3-023 号公告。2023年 8月,汇友房地产公司已补缴税款8521万元,剩余未缴纳税款27948.20万元。

近日,汇友房地产公司再次收到乌鲁木齐经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乌经税钢城中心税通[2023]38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纳税主体:新疆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6978160251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2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主要内容:汇友房地产公司2016年8月1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应

缴纳税款27948.20万元,限2023年12月13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汇友房地产公司47%的股份,汇友房地产公

1司需补缴税款36469.20万元的事项,减少汇友房地产公司当期收益34000万元,由此减少本公司投资收益15980万元,该影响已计入公司2023年半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和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3-023号公告和《友好集团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将督促汇友房地产公司按照税务通知书的要求尽快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乌鲁木齐经开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乌经税钢城中心税通[2023]384号)。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2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