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鹏马永强李州玄欣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