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0股票简称:通宝能源编号:2026-007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
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
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
2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龚小寒,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6.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6.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上涨7.82%。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
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等因素确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诚信
记录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查与评估。经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保持独立性,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水平,其聘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十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