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证券简称:新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7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6305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948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63575798 46.6422 72123985 52.9135 605500 0.4443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1743402 81.9802 23971681 17.5867 590200 0.433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1469118997股,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宽、胡子连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