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耕深)
作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钟耕深,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院副教授、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
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
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议案60项,
召开股东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21项,本人积极出席上述会议,全面参与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决策事项,本人均详细审阅全部议案资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全面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情况及支撑材料,确保对各项议案的背景、内容及潜在影响有深入了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着审慎、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均无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情况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钟耕深1010005
2(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并全程出席全部相关会议,仔细研讨各项会议文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支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及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该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本人牵头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审核情况的议案》等3项议案,严格按照规则履行审核职责,确保薪酬决策程序合规。
2.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全程参与,认真审议会议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3项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出席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
3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2025年度,本人先后参加公司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在线互动平台及时回应中小股东的疑问与关切,有效传递公司经营信息。对于股东会审议的中小股东利益相关议案,本人坚持全程关注、独立研判,确保决策过程公平透明,切实维护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合理统筹履职时间,利用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契机及个人工作之余,先后对公司权属企业肥城制盐、新艺粉末、鲁银新材开展实地考察调研。考察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并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全面、细致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流程、财务运行状况,及时跟踪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推进进度及相关情况,为独立、审慎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
4书作为专门协助部门和人员,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的信息畅通,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各类履职所需资料,且所有资料均按规定留存归档。针对本人提出的经营发展合理化建议问询及履职需求,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并合理采纳,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公司主动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工作,切实为本人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职责的有效行使。
(五)参与年报编制工作及与审计中介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全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全程参与、审慎把关。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主动与会计师团队沟通对接,重点围绕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人员构成、审计工作方案、风险判断标准,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难点事项等内容深入研讨。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本人第一时间与会计师团队沟通初审结果,严格把关年度报告编
制与披露各环节,切实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52025年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上
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培训;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和河北监管局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监管政策的变化、财务信息审核与年报监督、企业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应收账款、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高管
薪酬与激励、并购重组、可持续发展、审计机构选聘、变更或者
豁免承诺等议题。既重视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自律规则的学习,也注重典型案例中经验和教训的学习。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相关议案资料,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包括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等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6(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全程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与披露监督工作,对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慎核查,并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内控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经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
定履行审计机构续聘程序。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提议,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
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计服务公允规范。本人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无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人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选举董事
2人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秉持审慎、勤勉、诚信、独立的原则,进
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合作,持续精进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决策能力。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9独立董事:钟耕深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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