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4证券简称:鲁银投资编号:2026-007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
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银投资”)
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针对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
涉及的相关事项,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出具《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该承诺”)。主要承诺如下:“(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并承担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未来资源价款的缴纳义务,并预留2亿元交易对价用于对该事项的担保。如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因采矿权许可证生产规模变更
未及时或因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及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2)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
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3)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越界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2022年3月23日,相关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的变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山东盐业对该承诺中涉及的采矿权证办理期限延长36个月,即“在2025年3月23日前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该承诺中涉及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受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25年3月23日前未能完成相关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的变更工作。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山东盐业将上述承诺中关于采矿权证办理时限再次延期12个月,即“在2026年3月23日前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
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该承诺中涉及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根据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颁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无法单独办理。
虽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城制盐”)、山东东岳
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盐业”)生产规模变更为120万吨/
年依法所需的立项备案、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环保、安全等均已
办理完毕,但因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无法单独办理。故山东盐业无法依法为肥城制盐及东岳盐业办理生产规模变更登记,但不影响肥城制盐及东岳盐业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的合规经营。
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山东盐业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并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要求作出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中亦没有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表述,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变更、豁免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可以变更、豁免的情形】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
(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之规定。
公司同意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豁免山东盐业履行其出具书面《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三、申请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承诺不会影响肥城制盐及东岳盐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与山东盐业解决历史遗留的2亿元预留价款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豁免承诺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认为:本次豁免山东盐业出具的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届时应回避表决。
2026年3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耀东先生、段修国先生、王新宇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