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有投资者向新华百货(600785)提问:1.年报显示净利润7449万元,但诉讼损失达3675万元,占净利润近50%,请说明诉讼计提是否充分,后续是否还有赔偿风险?2.子公司青海新百资不抵债且全额计提减值,为何报告期内仍向其提供数亿元财务资助?资金回收风险如何管控?3.归母净利润下滑44.79%而经营现金流增长9.31%,请解释二者背离原因。谢谢!
4月29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1、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处理,诉讼赔偿已执行完毕(详见2026-016号公告)。2、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子公司青海新华提供数亿元财务资助,青海新华是公司的重要子公司,集团公司全力支持其发展。为推动其逐步实现经营扭亏,公司将持续从技术、人资、管理和品牌资源等方面给予其全方位的支持,积极推动其业务转型,并将从以下方面推进对青海新华的发展助力:
(1)降低青海新华运营成本,统筹规划其财务结构,处置闲置资产减少折旧成本压力,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整合供应链,确保其核心业务能够常态化稳定运营;
(2)深入梳理青海新华的业务布局,依托集团公司的各项资源、行业渠道及技术优势,为青海新华核心业务市场的拓展、客户开发提供全方位协同支持;
(3)强化管理赋能,通过派驻核心管理人员优化其内部运营管理体系,压缩综合运营成本,共享全集团技术、管理及品牌资源;提升经营管理与决策效率,建立经营考核与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市场经营活力;
(4)绑定经营团队激励,制定专项扭亏考核方案,将薪酬与营收、利润、现金流等核心指标挂钩,充分调动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
同时,为降低青海新华财务负担,推动其改善经营质量、缓解经营压力,公司决定对青海新华历史形成的经营性借款暂停计收利息,就是为提振其后续经营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进而实现其经营能力的改善和经营业绩的逐步提升。暂停计息事项系基于子公司当前经营和财务状况作出的支持安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青海新华的经营进展,并根据经营情况及时调整支持策略,全力实现其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因诉讼事项,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赔偿诉讼损失;
(2)公司关停低效门店较去年同期减少,按照新租赁准则释放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和长期待摊费用报废损失对利润的变动影响减少;
(3)母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税率由25%降至15%,按照会计准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进行调整,本期递延所得税增加(该税收优惠后期将带动公司利润及现金流提升);
(4)根据公司存货实际周转及可变现情况,基于审慎性会计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净利润因以上因素影响而下降,但经营现金流的增长,说明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净流入能力的增强,营运资金管理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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