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二六年八月三日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4点00分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序号会议内容一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二宣布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开幕三审议如下议案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办理权益类融资
的议案四会议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五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由股东代表、律师开展计票与监票工作七宣读股东会决议八股东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序号会议内容九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十会议结束
-3-议案: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权益类融资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信托公司
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信托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资金,拟向公司进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永续债权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拟与信托公司开展永续债权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永续债权融资资金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资金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
(二)款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交易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二)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存量借款;
(三)期限:无固定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即初始投
资期限到期后,永续债权期限可根据合同约定顺延;
(四)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后续签订合同为准。
-4-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开展永续债权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永续债权融资拟作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请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结论建议
建议股东会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办理权益融资业务,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期限及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因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相关规定,权益融资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