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公司或公司)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规范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煤能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
1.3术语
1.3.1公司规划包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子公司发展规
划和职能规划等。
1.3.2总体发展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在分析外
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所做出的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发展定
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1.3.3专项规划是指为落实公司重大战略任务,针对关系公司发展
全局的重点领域或重大问题专门制定的发展规划。。
1.3.4职能规划和子公司发展规划是对总体发展规划的支撑,是战
略实施与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3.5规划管理是指按照本制度对公司规划的制定、执行、控制、反馈以及修改的全过程的管理。
1.4管理职责
1.4.1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4.1.1审议公司发展规划;
1.4.1.2审批公司重大规划调整提案;
1.4.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审查机构,其职责
包括:
1.4.2.1审议公司发展规划提案,并做出审议意见;
1.4.2.2审议公司重大规划调整提案,并做出审议意见;
1.4.2.3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辅助决策和专
第1页共5页业咨询意见。
1.4.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审议机构,其职责包括:
1.4.3.1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形成意见;
1.4.3.2审议公司重大规划调整提案,形成意见;
1.4.3.3对公司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1.4.4证券法务部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1.4.4.1负责组织落实发展规划的前期调研等工作;
1.4.4.2负责编制和修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1.4.4.3指导子(分)公司和职能部门职能规划和子公司规划的编
制和修订;
1.4.4.4负责协调和组织整个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职能
规划和子(分)公司发展规划的审议、审批及发布实施。
1.4.4.5负责发布后的规划的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价。
1.4.5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子(分)公司是公司发展规划的具体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
1.4.5.1提供母公司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所需的相应信息
和建议;
1.4.5.2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与母公司证券
法务部做好衔接工作;
1.4.5.3组织进行公司专项、子规划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的研究;
1.4.5.4组织制定公司专项、子规划(草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
时对规划进行调整;
1.4.5.5负责本单位、本企业专项规划或子规划的具体实施;
1.4.5.6按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公司证券法务部定期提交规划执行报告。
2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2.1公司发展规划需包括以下内容:
2.1.1前期发展规划的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
2.1.2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
心竞争力的系统分析与综合评价;
2.1.3规划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发展原则;
2.1.4整体发展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发展目标体系(包括总体目标、经营目标、产能产量、技术创新、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现有业务与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核心业务发展策略、
第2页共5页盈利模式和保障体系等;
2.1.5规划投资重点和项目分年度计划(含投融资计划);
2.1.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发展规划管理流程
3.1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周期原则上时间跨度为六年,必要时根据公司要求,可做三年或特定时段的规划。
3.2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流程包括发展规划编制流程、发展规划执行
与控制流程和发展规划调整流程。
3.2.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编制
3.2.1.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知开展发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
3.2.1.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相关信息;
3.2.1.3证券法务部牵头编制公司总体发展规划。通过对公司发展
历程的回顾和总结,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分析公司拥有的各项资源、核心能力和优势,分析现有和可能涉足业务的特征、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等,提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主要措施,编制完成发展规划初稿。
3.2.1.4初稿征求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的意见。
3.2.1.5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逐级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
初审、前置研究、审议和审批。
3.2.1.6审批通过后,正式颁布下发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3.2.2公司职能规划编制
3.2.2.1公司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在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下发后,应结合本部门职能,细化各项目标和保障措施,在总体规划下发后一个季度内编制完成相应的职能规划(初稿)并提交证券法务部预审。
3.2.2.2证券法务部对照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在征求职能部门主管
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各职能部门提出预审的反馈建议。职能部门修改完善后,由证券法务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3.2.2.3经审批的职能规划由总公司发布实施。
3.2.3子(分)公司发展规划编制
3.2.3.1各子(分)公司按照总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在客观分析企
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和保障
第3页共5页措施,在总体发展规划下发后一个季度内编制完成子(分)公司发展规划(初稿),提交公司证券法务部预审。
3.2.3.2证券法务部对照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在征求相关主管领导
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子(分)公司提出预审的反馈建议。子(分)公司修改完善后,由证券法务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3.2.3.3经审批的子(分)公司发展规划由总公司发布实施。
3.2.4规划的执行
3.2.4.1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后,应在公司一定范围内进行宣贯,统一思想。
3.2.4.2总公司和子(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要结合规划年
度分解目标,将公司规划中明确的年度目标、重要举措和重大规划项目体现在年度经营计划中,以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每年3月底前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对上年度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各自的规划执行报告,提交证券法务部汇总分析。
3.2.4.3证券法务部对各发展规划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监督,并在
年度考核时对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的规划执行结果(规划目标值和规划执行报告完成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
3.2.5规划的评估
公司原则上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
规划评估工作由证券法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子
公司推进实施,最终形成规划目标评估调整建议报告。
3.2.6规划的调整
3.2.6.1证券法务部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新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构想,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梳理发展规划,提出改进方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初审、审议和审批。
3.2.6.2证券法务部根据公司对规划目标评估调整建议报告的意见,
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初审、审议和审批。
3.2.6.3证券法务部下达经审批后的调整的总体发展规划,各职能
部门、各子(分)公司以此为指导,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进行职能规划和子(分)公司规划的调整修改,提交公司证券法务部预审、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2.6.4调整后的规划由总公司发布实施。
第4页共5页4规划文档管理
4.1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职能部门、子(分)
公司发展规划文件、规划调整文件及规划执行评估报告、报表等各类文件。
4.2规划文件统一由证券法务部保管,并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
规划文档移交公司办公室进行归类和标识归档,妥善保存。
4.3规划文档是公司重要的档案,公司办公室要实施分级保密措施,
防止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5附则
5.1本办法由证券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子公司遵照执行本办法。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文件编号:YMZ202404107)同时废止。
拟稿:蔡丽荣2025年12月15日
审核:丁舒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