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2025年10月16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评估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2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艳玲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方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胜祺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五)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组成员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经济利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中审众环项目组核心成员均具备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熟悉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流程、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为控制项目质量,实现会计准则规定的咨询方面的责任,已建立了
2业务咨询制度、制定了合理的咨询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严格
按照审计准则对咨询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设立技术部,其职责包括主管中审众环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内执行
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解决问题的相关程序和流程。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制定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规定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机构设置、人员条件、范围、流程、方法、质量争议解决、复核底稿记录等内容。中审众环建立项目质量复核机制,明确项目质量复核流程及必要的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委派和资质应具备相应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对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的组织管理、业务质量监控、投诉和指控、质量管理运行记录等方面进行规范。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组织管理方面规定,中审众环业务质量管理制度设计、运行的监控和整改工作由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领导;质量管理运行记录由监控与整改主管合伙人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每年应制定本年度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并报首席合伙人核准。业务质量监控方面,明确监控重点、监控周期、监控人员的构成和条件、监控流程和措施、识别缺陷评价和缺陷整改对应措施。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3中审众环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工作方案及工作情况
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立了高效、透明的沟通机制。审计期间,中审众环就审计计划、工作进展、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应对、初步审计意见等核心内容进行专题汇报与深入交流,充分尊重并回应治理层的意见建议,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在有效监督下开展。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中审众环制定详尽且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将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及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作为重点关注事项,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反馈,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就关键审计事项的结论、审计调整及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基于所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等相关规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中审众环还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性,发表了专业意见。
在专项核查方面,中审众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编制并出具了《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专项说明》等专项文件。
七、综合评估意见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投资者保护水平、诚信记录、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
4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中审众环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行业规范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特此报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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