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3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薪酬与人事、信息系统、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
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综合管理、设备管理、技改管理、环保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薪酬与人事、信息系统、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或缺陷组合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可能对营业收入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3%的影响
缺陷或缺陷组合错报≤净利润的5%净利润的5%﹤错报≤净利错报﹥净利润的10%
可能对净利润的润的10%影响
缺陷或缺陷组合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错报﹥资产总额的3%
可能对总资产的产总额的3%影响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2)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
务报表的重大错报;(3)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4)公司监察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
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重要缺陷(1)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2)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3)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有效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占净利润比损失≥5%3%≤损失<5%损失<3%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3)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但未有效运行;(5)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2)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批评,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重要企业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除认定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与提高,旨在推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提质增效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销售部门未建立境外项目佣金中介费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信息管理部门未结合公司信息系统建设
需要编制年度计划或规划等。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更新相应制度、手册,落实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已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了对重要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妥善保管。上述一般缺陷在发现后已积极整改,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会产生影响。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管理及运行情况总体良好,2025年,公司将全面排查重要风险点,不断更新内部控制手册,持续优化改进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系统性提升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的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剑伟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