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性出生年常住领
姓名学历、职称任职情况别月地域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成都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1981年财立董事,四川科瑞德制药股
邹燕女成都会计学博士
8月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
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8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
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与法
律法规冲突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是否连续两独立董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参事姓名董事会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邹燕8800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全部出席了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职权。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就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资产财务部等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报编制和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及相关资料,详细了解相关信息,独立、客观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3—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期间,本人与董事会及高管层就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多次听取了公司的工作汇报,积极掌握公司实际经营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能够定期、及时地汇报重大事项进展。公司及相关方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面配合与有力保障,确保了本人独立意见的客观性与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三)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事前已对众华的相关资料、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估,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进行过承诺。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其中年度报告1项,半年度报告1项,季度报告2项),临时公告62份。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
关制度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5—(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系统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深化实施,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闭环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在保障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识别与管理各类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选举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
分别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科学决策作用。
(九)其他事项
除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之外,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还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个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承担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合法、合规、高效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特此报告,谢谢!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燕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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