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间:2022年9月9日14时
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保税科技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现场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股东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定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
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参与乙二醇期货保税交割库业务及硅铁、锰硅期货交
割库业务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一、为长江国际乙二醇期货保税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乙二醇期货保税交割仓库资质,按照大商所章程、业务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对长江国际参与乙二醇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仓库)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始至大商所交割库协议书终止后两年结束。
二、为外服公司硅铁、锰硅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硅铁、锰硅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的规定,公司拟对外服公司参与硅铁、锰硅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