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证券简称:保税科技编号:临2025-02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1日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4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282%。本次权益变动后,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9447%下降到
5.8859%,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胜帮凯米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4月10日至
2025年4月21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405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1.12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40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乔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5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M58048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股权结构
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胜帮凯米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3338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03%。
其计划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364564股,即不超过公司原总股本(1212152157股)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2430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121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202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胜帮凯米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3月3日至
2025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9100股,
占公司原总股本的0.7556%。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4179782股,持股比例为6.977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2025年4月10日,胜帮凯米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4000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1339782股,持股比例降至6.7104%。
2025年4月16日,公司完成注销12000000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总股
本由1212152157股减至1200152157股,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7104%被动增加至6.77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被动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胜帮凯米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16%。本次减持后,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639282股,持股比例由6.7775%减至5.8859%,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减持数量变动比例股东名称交易方式交易时间股份种类
(股)(%)
2025年4月10日无限售条件流
集合竞价28405000.2367
-2025年4月21日通股胜帮凯米
2025年4月18日无限售条件流
大宗交易107000000.8916
-2025年4月21日通股
合计---135405001.1282
注:上述表格中比例合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无限售条
胜帮凯米841797826.9447%706392825.8859%件流通股
注:(1)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212152157股。因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实施完成
注销回购股份12000000股,目前总股本减至1200152157股;(2)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胜帮凯米相应调整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减持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即12001521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2%,即24003043股。
截至2025年4月21日,胜帮凯米减持期内已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996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根据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适用于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